审查主要内容
2.1 总平面图重点审查内容
对总平面图的重点审查内容包括:
1.总平面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要求,是否符合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规划。
2.消防道路、出人口、工程周围相邻建(构)筑物的使用性质、房屋间距(日照、防火要求)、消防登高面等是否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。
3.无障碍设计(人行道交叉路口缘石坡道、盲道,区内道路纵坡应小于2.5 %,无障碍坡道坡度1:12,宽度大于1.5 m)。
4.汽车库出人口与城市道路红线的距离(7.5 m)及视线遮挡问题。
5.住宅至道路边缘最小距离应符合《住宅建筑规范》第4.1.2 条规定。
6.绿化设计。
7.广场、停车场、运动场、道路、无障碍设施、排水沟、挡土墙、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尺寸。
8.场地四邻的道路、水面、地面的关键性标高。
9.建筑物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,地下建筑的顶板面标高及覆盖土高度限制。
10.道路的设计标高、纵坡度、纵坡距、关键性标高;广场、停车场、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,以及院落的控制性标高。
11.挡土墙、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主要标高及护坡坡度。2.2 建筑设计总说明重点审查内容
建筑设计总说明重点审查内容包括:
1.设计的依据性文件和主要规范、标准是否列明齐全、正确。
2.项目概况,包括建筑名称、建设地点、建筑面积、建筑基底面积、建筑工程等级、设计使用年限、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、防火设计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(地上、地下)、火灾危险性类别(厂房、仓库),人防工程防护等级、屋面防水等级(构造作法及防水材料厚度,斜屋面瓦材固定措施)、地下室防水等级(构造作法及防水材料厚度)、抗震设防烈度等。
3.设计标高的确定是否与城市已确定的控制标高一致。审图时要特别注意±0.000相对应的绝对标高是否已标注清楚、正确。
4.建筑墙体和室内外装修用材料,不得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本地省建设厅公布的淘汰产品。采用的新技术、新材料须经主管部门鉴定认证,有准用证书。
5.门窗框料材质、玻璃品种及规格要求须明确,整窗传热系数、气密性等级应符合相关规定。
6.外门窗类型与玻璃的选用,气密性等级;木制部位的防腐(禁用沥青类材料);玻璃幕墙的防火封堵做法,气密性等级;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及大玻璃落地门窗的警示标志。
7.卫生间等有水房间的楼地面及墙脚的防水处理;变形缝的防水、防火、保温节能构造;管道井每层的防火封堵(非2~3层)。
8.建筑防火设计、无障碍设计和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应与图纸的表达-致。
9.电梯(自动扶梯)选择及性能说明(功能、载重量、速度、停站数、提升高度等)及无障碍电梯(公建)的配置。
10.阳台、楼梯栏杆及低窗护拦的安全要求。
本文TAG关键词:
建筑工程
施工图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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